关于申根保险
根据申根国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旅游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直接决定了您在申根国家的停留期限,并覆盖所有申根国家。如果您没有申根国家的保险,您的申根签证将不会得到受理。请提前购买,以免影响您的签证及出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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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特色:
符合申根签证要求(钻石计划)
保障周全,涵盖境外旅行期间意外伤害、疾病和财物损失等
24小时全球紧急医疗救援和旅行支援服务
承保恐怖分子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
承保热门娱乐运动: 滑雪、潜水、骑马等
备有短期计划和全年计划供您灵活选择
保障范围摘要
旅程阻碍保障
个人财物保障
紧急救援
申根签证保险小知识
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都必须出示一份已购买的申根签证保险,使领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申根签证保险医疗保险金额保障不得低于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保险期限必须覆盖申请停留时间。
需要签证保险的国家
德国、法国、丹麦、瑞典、捷克、芬兰、荷兰、波兰、希腊、挪威、冰岛、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西班牙、卢森堡、立陶宛、马尔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士。